淘宝+阿里妈妈=双赢
这两天淘宝宣布与阿里妈妈合并,启动大淘宝战略。很多人都在惋惜“阿里妈妈”这个新生儿,刚出生没多久就被改名换姓,成了淘宝的家族成员。不过gowers觉得没必要惋惜,毕竟这样的合并让“大淘宝”有了一个良性循环的生命系统;
淘宝网目前每天接近3亿人民币的成交量,足以说明其品牌价值与影响力。不过淘宝自从创立至今一直没有“正盈利”,虽然马云这些天宣布淘宝8月份已经实现当月收支平衡,但离其真是盈利的路还很远。目前淘宝主要靠广告来实现营收,广告模式主要有三种,“淘宝直通车”、“品牌广告”及“淘客推广”。其中,“淘宝直通车”主要为淘宝卖家,提供通过关键词竞价方式、按照点击付费的商品推广服务。“淘客”推广是由淘宝和阿里妈妈公司合作开发,为淘宝卖家提供全网推广的工具。而品牌广告与门户的品牌广告类似。从这三个模式来看,淘宝的盈利模式比较脆弱。毕竟做关键词匹配、点击付费、全网推广、以及固定广告位的广告形式具有很大的可替代性,而且深度可开发增值服务比较少。
阿里妈妈采用的是“C2C式广告模式”,一经推出就受到了极大的欢迎。究其原因还是其采用的是完全不同于google adsense及百度主题推广以及常规广告联盟的广告位策略。网站主们把自己的广告位列出来,广告商来挑挑拣拣,看到合适的就买下来。这消除了中间环节以及关键词的匹配度,完全由广告主来决定取舍与价格承受能力。不过阿里妈妈从面市以来,广告主的发展做的并不是很好。为了留住网站主,阿里妈妈现在每天要消耗70万人民币的成本向这些网站投放阿里妈妈的广告,但收入却不足1/3。阿里妈妈有一个联盟部门,专门负责不计成本的购买流量,相反,而流量则卖不出去。
不过如果将两者合并呢?
我们可以看到淘宝的用户可以更方便的将广告投向阿里妈妈,而阿里妈妈也借此拥有了更多的广告主,同时从阿里妈妈会员网站的流量又大量回到了淘宝网。这样整体的“大淘宝”就解决了营收问题,实现了良性循环。
可以这么说,淘宝和阿里妈妈是两把剑。一把剑是国内网上卖家、买家聚集最多的C2C平台,另一把剑是飞速发展的网络广告交易平台,双剑合璧后威力可能会更强大。
发布在: 2008年9月6日 | 分类: 互联网评论
Tags: 广告, 广告主, 模式, 淘宝, 淘宝网, 盈利, 网站, 阿里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