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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助垄断一臂之力?



这两天在学习研究盗版与垄断的关系,翻到了一些陈芝麻烂谷子,值得让我们深思。

 
这是当年的信产部(现工信部)在2006年4月10日发布的一则通知,名为《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表示,在我国境内生产的计算机,出厂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进口计算机在国内销售,销售前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想想都知道,这则通知一出,厂商为了保证电脑销量,必然选择市面上占有率高、用户接受程度高、应用软件多的操作系统,那就非微软的windows系列莫属了。你说这则条款是不是在助长微软的垄断?
 
通知一出,信产部是轻松了,甩开了WTO、老美和微软等的反盗版压力和威胁,他们以为出台这样的通知,我们的软件盗版率或者操作系统盗版率就会下降,面子上就能好过。现在通知出来3年多了,似乎见效甚微,反倒剥夺了用户的选择权。我们用户为什么非要用厂商给我们指定的操作系统?我们消费者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择操作系统。将操作系统的选择权交给了厂商,只会使得强势的操作系统厂商获利,进一步挤压弱势的操作系统厂商。可怜,我们还在通知中说什么为了维护计算机市场和软件市场秩序,推动软件自主创新,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我很想问问,垄断能维护市场秩序么?垄断能推动创新么?垄断能让我国的软件产业健康发展么?
 
是个傻子都知道答案。最后肥的只有微软,可人家似乎并不为此动情,还一直在叫嚣着中国政府反盗版不力。当然,微软这种企业行为我们能够理解,企业是要追求利润最大化。但作为政府,本着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就不应该助长这种企业的垄断气焰,不应该出台这样的通知。
 
如果说当年没反垄断的意识,那自08年8月1日起,我们已经开始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不是要好好讨论下,废除这则通知?废除还不够,还需要出台相应规定,限制电脑厂商预装操作系统。一个市场的成熟、公平与否是需要消费者充分参与的,否则这种饮鸩止渴的行为必将在我们正版化的过程中遭到报应。
 

发布在: 2009年5月13日 | 分类: 互联网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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