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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国家网络电视台威胁论



前段时间,我写了篇《国家网络电视台,好大一只纸老虎》(以下简称《纸老虎》)的文章,批驳了网络上关于国家网络电视台的威胁论,有点争议,也引来了一些枪手,大肆发表诸如“我爱央视”之类的言论。这两天新闻媒体也在大篇幅报道国家网络电视台,虽然表达的信息量很少,但大抵的意思还是在说国家网络电视台的威胁论。对于这样的观点,我很不赞同,当然我也不会吹胡子瞪眼和他们掰扯,有必要先厘清一些事实再说话。

 
就拿版权来说,我觉得大众在认识央视的时候有一个认知性错误,就是认为央视拥有庞大的影视资源,就一定代表着央视在做网络视频方面有先天的优势。
 
其实,有影视资源并不代表有版权,有版权也并不代表可以在互联网上播出。比方说影视剧资源这块,央视每年剧目的需求量很大,自己制作的剧目也不是很多,很多剧都是购买的,购买一般也只是购买电视播出权。但是,电视播出权并不涵盖互联网播出所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所以,央视面儿上东西多,真正自己把握的可在互联网上播出的影视剧资源并不是很多。
 
央视通过P2P直播出去的电视信号也有很多版权问题,比如体育赛事、音乐、引进电视剧、引进电影等。这些节目央视很多没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倘若在P2P直播的过程中没有进行过滤,是要引发法律纠纷的。这里面涉及的一些境外节目机构,向来只是认版权不认人的,央视在他们眼中只是一个普通的客户罢了,《意难忘》就是一个例证。
 
要说央视有版权的节目,更多的还是自己制作的电视节目,这块央视有完全的版权,自然的就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是可以放到国家网络电视台播出的。不过这些节目在网络上的传播性很差,也就是说这些节目即便放置在一个强势的网络视频平台,它的收视率是不高的,与一些国内或者海外制作机构制作的同类节目是不能形成竞争力的,这也正是民营视频网站的突破点之一。
 
所以说,版权这块,国家网络电视台对民营视频网站形成的竞争力是有限的。现在国内各家制作公司,包括港、台等境外的一些制作公司节目的网络版权,都分散在国内众多的版权中间商和视频网站手上,央视若想获得播出权,一样的需要去购买。而且,即便央视能够获得这些版权,广电的直属管理也会限制国家网络电视台有很多节目不能播出,比如没引进许可的东西,超越广电审查尺度的东西,央视不喜欢的东西等等。因为“国家”的头衔抬高了这样一个网络电视台的标杆,它只要播了那些不能播的节目,就会产生示范效应,等于广电默许那些不能播出的节目的合法性,广电未来再想管理就很麻烦。另外就是,国有的运营体制也会使得其竞争力下降,这点我在《纸老虎》一文中说过,这里就不再表述。
 
当然,国家网络电视台也并不是一点威胁都没有,定位的问题是个较大的威胁,就是需要搞清楚国家网络电视台是定位为公益性质还是市场性质。若是定位公益性质,国家网络电视台就不应该参与市场竞争,以传播、服务的姿态面向公众,只要保证收支平衡。若定位市场性质,我们则需要质疑国家网络电视台存在的合理性。因为它是拿着纳税人的钱,支配者纳税人赋予的行政权力,再蚕食纳税人的市场,会严重的扰乱整个网络视频行业,形成的影响可能包括:
 
1)视频网站盗版现象的加剧。国家网络电视台是没有资金压力的,假使国家网络电视台花费大量资金购置节目版权,则会提高整个行业的版权采购价格,视频网站的采购成本也会随之上升。一旦视频网站承受不起更多的版权成本,取而代之的还是大批量的盗版。
 
2)视频政策管理的紧缩。这个影响应该说是最大的,绝对不是古永锵说的“央视”与“地方卫视”的关系。毕竟电视台体系都处于广电体系,是国营的,就算有竞争,各家电视台也能通过行政力量来达到区域的互相制衡。而在国家网络电视台与民营视频网站之间的竞争中,国家网络电视台作为一个正局级行政单位,掌握有相当多的行政资源,民营网站则是行政资源的支配对象,地位上不平等。如果广电政策上偏袒国家网络电视台,这是对民营视频网站最大的伤害,近期给国家网络电视台颁发采编权就不是一个很好的信号。
 
3)由1、2两项引发的行业衰退。政策和资金的双重压力会导致依赖风投的民营网络视频陷入“盗版—收支不平衡—破产”的恶性循环,对整个网络视频行业非常不利,能逃脱这样的命运的,或许就只有门户视频网站了。
 
当然,上面的一些影响只是假设。从当前的形势看,国家网络电视台对网络视频行业形成的影响是有限的,我们不要走崇拜主义和悲观主义两个极端。从政策上,我相信国家会很慎重的考虑国家网络电视台对整个视频行业生态的影响,不会给其开太多绿灯。从行业方面,一个完全正版的国家网络电视台的诞生,就算有示范效应,短时间内不会改变整个行业盗版以及营收的问题。这就好比一个hulu的出现很难使得youtube也变成另一个hulu,更多的还需要市场规律的作用。
 

发布在: 2009年2月26日 | 分类: 网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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